2022/11/12

2022年11月5日-13日,由我国承办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主会场中国武汉和分会场瑞士日内瓦同时举行。受中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邀请,我院安树青院长赴瑞士日内瓦出席大会,并于11月8日的大会全会上作为中国代表就关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决议草案进行发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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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于《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提交了《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首个大会决议XIII.21。这是自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后,首次向湿地公约提交决议草案并顺利通过。2022年3月,我国向湿地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指南》决议草案;2022年5月,经湿地公约第59次常委会审议,结合科技委员会的意见,增加与珍稀物种栖息地、气候变化脆弱性的内容关联度,将《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指南》修订为《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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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大会上,安树青院长作为决议起草人对关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决议草案向与会嘉宾进行说明。该决议草案服务于决议XIII.21的履行,旨在为缔约方提供原则性框架,以加强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从而提高小微湿地调查和监测的准确性以及管理的有效性,增强其抵御气候变化的能力,减轻其因生物多样性锐减而面临的巨大压力,改善小微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帮助其应对各类威胁。非盟、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均对决议草案表示充分肯定且予以支持。

关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决议草案意在呼吁缔约方加强对小微湿地的认识与了解,为保护小微湿地凝聚起全球共识,进一步推进小微湿地保护全球行动!下一阶段,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将牵头成立国际小微湿地联盟, 制定普适的小微湿地保护管理技术指南,助力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步入国际新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