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24
近日,我院(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7年三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我院(司)自2012年注册成立后,于2014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通过复审,2020年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是政府部门对我院(司)在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上的肯定,更体现了我院(司)对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的重视和投入。
领先的技术是我院(司)保持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我院(司)致力于研发生态产业领域关键技术,自主研发了近百项生态环保核心技术,拥有国际专利4项、PCT专利4项、国家发明专利近50项,发明了河流梯级净化和尾水强化处理工艺等20余个生态工艺包,开发了河流治理和湖泊治理模式等10余个先进治理模式,形成了湿地公园建设和小流域水治理等10个整体解决方案,制定了《小微湿地保护管理规范》等团标、地标、行标、国标及国际规范10项。
我院(司)注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承担了雄安新区府河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合肥市巢湖十八联圩湿地修复项目等湿地修复项目103项、江苏潘安湖湿地公园等规划128项,规划、设计与恢复的湿地面积约4500平方公里,横跨全国24个省和自治区的120个市县,占全国湿地面积的0.8%。
今后,我院(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科技研发的投入,保持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努力成为我国湿地修复与生态建设的先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