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6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烨) 在南京日前召开的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我省计划到2017年,13个省辖市都将建成一处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海绵城市示范区。到2020年,各市20%以上建成区将成为海绵城市,2030年,“海绵”比例扩大到80%的建成区。今后城市绿地、公园、道路、广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都将如海绵一样,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解决一下暴雨就“看海”的顽疾。
去年7月,省住建厅在全国各省中率先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体、道路、建筑及设施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作用,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海绵城市究竟应该怎么建?扬子晚报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省级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近期将启动,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海绵城市的相关指标体系和检测评价方法。省政府近期也将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计划今年所有市县完成海绵城市的实施方案,2017年,省辖市结合城市建设需求,至少建成一处、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县(市)要建设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