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
近日,由我院牵头起草的两项团体标准——《滨海湿地碳汇核算技术规范》(T/STXH 0006-2024)和《淡水湿地碳汇核算技术规范》(T/STXH 0007-2024)(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规范由江苏省生态学会归口,自2025年8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滨海湿地碳汇核算技术规范》与《淡水湿地碳汇核算技术规范》分别适用于江苏省滨海湿地与淡水湿地的碳汇核算,规定了滨海湿地与淡水湿地碳汇核算的总体要求、碳汇调查方案、样品采集与分析、碳汇核算方法等内容。
江苏省湿地资源丰富,湿地类型齐全且多样,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江苏省海岸带也是我国主要的盐沼湿地分布区,约占全国滨海湿地面积的1/5。湿地生态系统作为重要的“碳库”,其碳汇功能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此次两项标准的发布,将有效提升湿地碳汇核算的科学性与可比性,为江苏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与碳汇资源开发提供重要支撑,助力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生态效益向经济社会效益转化,为全国湿地碳汇标准化工作提供“江苏经验”。
作为中国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我院积极参与并推动生态相关国标、地标、团标的制定和推广工作,先后主导编制了《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GB/T 42481-2023)》国家标准,起草了《人工湿地工程技术标准(DB32/T 4883-2024)》、《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32/T 5144-2025)》等多项地方标准,以及《受损河流生态修复导则(T/CSES 64—2022)》、《沉水植物种苗规模化扩繁技术规程(T/CSES 63—2022)》2项团体标准。
今后,我院将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标准化成果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为国家生态保护与修复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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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湿地碳汇核算技术规范》

《淡水湿地碳汇核算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