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1

近日,由我院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滨海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32/T 5144-2025)(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本规范由江苏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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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滨海湿地的生态修复,规定了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的总体要求、技术流程、本底调查与现状评估、目标与措施确定、微地形改造、基底修复、水体修复、植被恢复、动物恢复、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监测评估与适应性管理,描述了生态价值评估的方法。

江苏省滨海湿地拥有太平洋西岸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连片分布最集中的淤泥质潮间带滩涂,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区域内盐城黄海湿地作为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该规范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助力江苏省乃至全国滨海湿地生态功能的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碳汇能力提升,增强滨海湿地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滨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协助江苏省以协同一致、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方式,切实履行国际承诺。

我院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专门成立了技术委员会,组建了专业研发团队,系统推进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近年来,我们先后主导编制了《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42481-2023 ),制定了《小微湿地认定标准》、《小微湿地恢复规范》2项行业标准以及《受损河流生态修复导则(T/CSES 64—2022)》、《沉水植物种苗规模化扩繁技术规程(T/CSES 63—2022)》2项团体标准,并牵头起草了《基流匮乏型中小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技术规程(DB41/T 2232-2022)》、《中小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指南(DB41/T 2536-2023)》等6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国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我院将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促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标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