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助力常熟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

2018/10/25

 2018年10月25日,在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上,常熟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全球仅有18个城市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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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湿地城市”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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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祝贺常熟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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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组合照(部分人员)

“国际湿地城市”是湿地公约提出的新型认证体系,旨在促进城市发展与城镇化过程中湿地的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2016年9月,我院与常熟市共同承办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组织起草《湿地常熟宣言》。《宣言》作为重要会议成果发布,呼吁“城市管理者应通过过恢复湿地,实现湿地价值”,鼓励全球城市“积极参与Ramsar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自此,我院与常熟“国际湿地城市”结下不解之缘。

2017年,湿地公约面向全球开展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我院承担了常熟市国际湿地城市申报创建工作。根据湿地公约和原国家林业局下发的认证标准,我院评估了常熟市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市湿地生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编制了《常熟市湿地保护规划》、《常熟市湿地城市总体规划》、《湿地小镇总体规划》、《湿地乡村》等14套中英文文本和申报视频,增强常熟市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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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湿地城市申报材料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划过程中,我院在达成国际湿地公约和原国家林业局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常熟特色的“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之路,即全市域、多层次、多维度的五级湿地保护体系,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的地区,探索出一条人居与湿地和谐,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共荣的有效途径。

2017年8月,原国家林业局“国际湿地城市”考察评审小组来常熟考察。通过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评审小组认为,我院对“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理解深入,申报材料内容详实丰富。2017年9月,原国家林业局召开“国际湿地城市”评审会,作为县级市的常熟市以参评城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国家林业局报送至湿地公约参与遴选。

2018年1月,我院与常熟市共同承办由湿地公约发起的“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国际研讨会”。湿地公约秘书处秘书长、原国家林业局领导、以及国内外湿地专家、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城市管理者等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共荣途径。会后,我院与野禽与湿地基金会咨询公司联合编制了《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共荣******案例指南》,应业内需求,《指南》刊印成英、汉、孟加拉语多种语言广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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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国际研讨会

 2018年2月,安树青院长作为国家代表团成员出席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国大会预备会暨亚洲区域会议,并做《湿地城市、城市湿地与小微湿地》特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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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树青院长于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预备会暨亚洲区域会议做报告

 鉴于我院对“国际湿地城市”的深入理解和常熟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有效实践,以安树青院长为首的我院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组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邀请,参加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并分享“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经验。

10月23日下午,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办的“中国湿地保护与恢复:城市湿地与小微湿地”边会成功举办。我院于会上作《中国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国际湿地城市——常熟实践与探索》报告,分享了常熟市开展小微湿地保护和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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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树青院长作《中国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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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依依女士作《国际湿地城市——常熟实践与探索》报告

10月23日晚,“《城市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案例指南》边会”成功举办。边会由我院主办,由湿地公约、国家林业与草原局、野禽与湿地基金会、野禽与湿地基金会咨询公司、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路线伙伴关系协办。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湿地管理司李琰副司长为《指南》揭幕。来自1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参会人员出席边会。《指南》融合了多国优秀实践案例,深入探讨了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获得了来自世界各地专家及从业人员的热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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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湿地管理司李琰副司长揭幕《指南》

 会上,安树青院长作《中国常熟市城市湿地管理》报告,分享中国常熟在湿地保护与城市建设方面的探索与经验,畅想了城市与湿地共荣发展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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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树青院长作《中国常熟市城市湿地管理》报告

此次助力常熟市成功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将进一步加深我院对于“国际湿地城市”的理解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践;同时,也对我院未来湿地事业在扩大深度广度、建立行业标杆、对标国际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与新期望。我院将努力提高自身科研和业务能力,为中国城市提供服务与经验,为推动全球湿地城市网络的建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