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受邀参加《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国大会并分享“国际湿地城市”申报与创建经验

2018/10/18

2018年10月19至30日,以安树青院长为首的我院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组受邀参加《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国大会,并将于会上分享“国际湿地城市”申报与创建经验。

“国际湿地城市”是《湿地公约》提出的新型认证体系,旨在促进城市发展与城镇化过程中湿地的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我院深度参与到“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的各阶段,并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开展实践,为推动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建立全球国际湿地城市网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起

2016年9月19-24日,我院成功举办2016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并组织起草《湿地常熟宣言》。《宣言》作为2016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的重要成果于会上发布,呼吁“城市管理者应通过过恢复湿地,实现湿地价值”,鼓励全球城市“积极参与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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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              《湿地常熟宣言》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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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常熟宣言》

 

二、实践

2017年,《湿地公约》面向全球开展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我院承担了常熟市国际湿地城市申报创建工作。根据《湿地公约》和国家林业局下发的认证标准,我院评估了常熟市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市湿地生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编制了《常熟市湿地保护规划》、《常熟市湿地城市总体规划》、《湿地小镇总体规划》、《湿地乡村》等14套中英文文本和申报视频,增强常熟市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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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市湿地城市申报材料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划过程中,我院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在达成国际湿地公约和国家林业局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常熟特色的“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之路,即全市域、多层次、多维度的五级湿地保护体系,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的地区,探索出一条人居与湿地和谐,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共荣的有效途径。

 

三、成效

2017年8月,国家林业局“国际湿地城市”考察评审小组来常熟考察。通过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评审小组认为,我院对“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理解深入,申报材料内容详实丰富。2017年9月,国家林业局召开“国际湿地城市”评审会,作为县级市的常熟市以参评城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国家林业局报送至《湿地公约》参与遴选。

2018年1月,鉴于我院对“国际湿地城市”的深入理解和常熟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有效实践,国家林业局推荐我院与常熟市共同承办由《湿地公约》发起的“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国际研讨会”;会后,我院与野禽与湿地基金会咨询公司(Wildfowl & Wetlands Trust Consulting Ltd.)联合编制了《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共荣******案例指南》,应业内需求,《指南》刊印成英、汉、孟加拉语多种语言广泛发布,并在《国际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国大会举办揭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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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国际研讨会与《指南》

 2018年2月,安树青院长作为国家代表团成员出席《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国大会预备会暨亚洲区域会议,并做《湿地城市、城市湿地与小微湿地》特邀报告,标志着我院湿地研究成果得到广泛认可,业务水平与全球主流机构进一步接轨,湿地保护与建设领域的创新性、国际性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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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树青院长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国大会预备会暨亚洲区域会议做大会报告

 此外,我院还承担了《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国大会中国边会与会展工作;负责“中国湿地保护与恢复:城市湿地与小微湿地”、“《城市湿地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案例指南》”边会组织工作和“中国湿地保护与恢复成就展”布展宣传工作等。会上,安树青院长将做《国际湿地城市——常熟实践与探索》、《中国常熟城市湿地管理》、《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等多个特邀报告,分享国际湿地城市申报创建与小微湿地保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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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会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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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展报(左)、常熟展报(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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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报告PPT

 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受邀参加此次受邀参加《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是继2016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2017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国际研讨会后的又一盛事。它既是对我院“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成效的肯定,同时,也对我院未来湿地事业在扩大深度广度、建立行业标杆、对标国际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期望。我院将一如既往调动全员智慧和力量,努力提高湿地科学研究和业务能力,为中国湿地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发光发热。